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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法君说法

一人违约六人还 法官释法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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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1-08 14:01:10 打印 字号: | |

为解决农户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设立“多户联保”贷款模式。“多户联保”是由五户及以上自愿组成的“联保体”成员,之间互为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成员既为贷款人,也为担保人。到期还款的时候,借款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按时归还贷款,如果出现一户拖延还贷款的现象,其他参与联保的人需要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基本案情

2020年3月,被告王某1、王某2夫妇、马某1夫妇、马某2、马某3自愿组成“五户联保”小组,在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坂城区支行申请贷款,并签订《个人联保借款合同》,约定王某1、王某2夫妇、马某1夫妇、马某2、马某3成立联保小组,全体成员对任一成员在银行处的借款相互之间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贷款。《个人联保借款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联保合同约定分别给被告发放贷款,贷款期限2年,贷款到期后,被告人王某2夫妇、马某1夫妇、马某2、马某3均偿还了全部的贷款本息,被告王某1一直未偿还贷款3万元本金及利息。

2022年5月,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坂城区支行到乌鲁木齐市中信公证处就五人共同签订的《个人联保借款合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等材料出具执行证书,该债务由被执行人王某1、王某2夫妇、马某1夫妇、马某2、马某3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坂城区支行就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执行证书向达坂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王某1、王某2夫妇、马某1夫妇、马某2、马某3“五户联保”小组成员名下银行账户均有存款,法院立即进行足额冻结。随即,通知被执行人前往法院处理执行案件,并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执行员多次传唤被执行人王某1均拒接电话,其他被执行人王某2夫妇、马某1夫妇、马某2、马某3七人到法院后得知,主债务人王某1未偿还银行贷款,导致联保小组成员均被法院冻结了银行账户,并且目前法院无法联系到王某1。

被执行人王某2夫妇、马某1夫妇、马某2、马某3表示明明自己的贷款连本带利都已还清,为什么不执行不还款的人,反而要执行按期还款的人。承办法官及时向他们解释“多户联保”有关规定,小组成员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出现一户不归还贷款,剩下的几户就要承担责任,履行为其偿还贷款的义务,同时,告知他们,在履行完还款义务后,可以通过诉讼手段主张追偿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随后,联保小组成员纷纷主动配合法院出动查找被执行人王某1的行踪,根据联保小组成员的线索执行干警多次立即行动但被执行人王某1均抢先一步逃走。在执行法官决定对王某1采取强制拘传时,被执行人王某1竟主动到法院执行局解决案件,执行法官严肃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王某1迫于法院强制措施的威压,立即打电话开始筹措案款,并履行了18000元,剩余案款由联保小组其他成员代为偿还,并与被执行人王某1签订了履行协议,故本案因联保小组成员的履行,已执行完毕。

法官提醒

现实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亲戚朋友要求提供贷款、借款担保的请求,如果要为他人提供担保,需要谨慎注意以下三点:

一是理性思考,在签订担保合同之前,需全面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二是正确评估债务风险及自身偿还能力,清楚作为担保人应承担的责任,切莫碍于亲戚朋友情面,随意签订担保合同。

三是已经成为担保人的,要按照合同约定依法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不要抱有逃避债务的侥幸心理。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董瑜婷